2026年东丽区小学转学每年春、秋两季受理,线上可通过“津心办”东丽区教育专区1步提交申请,按房户优先级统筹分配,全程3个工作日可查进度。
一、2026东丽区小学转学核心政策要求 📋
① 适用对象:
· 东丽区户籍在外区/外省就读的1-5年级小学生;
· 父母持东丽区有效居住证+半年社保的随迁子女;
· 六年级上学期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不受理转学申请。
② 房户优先级规则:
· 第一优先级:房户一致,房产为学生父母所有,户籍落在对应房产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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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第二优先级:学生户籍在东丽区,房产为祖父母/外祖父母所有且全家同户;
· 第三优先级:仅持有东丽区产权房产,户籍未迁入的本区外户学生;
· 第四优先级:持有效居住证+社保的随迁子女。
③ 时间节点要求:
· 春季转学:每年1月5日-1月15日提交申请,开学前1周通知分配结果;
· 秋季转学:每年7月10日-7月20日提交申请,8月下旬通知分配结果;
· 房户、社保等材料有效期截止到申请当月最后1天。
④ 官方数据参考:
· 2025年东丽区小学转学平均学位供给率为89.2%;
· 房户一致学生100%统筹到房产3公里范围内学校;
· 随迁子女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校比例为94.7%。
| 申请批次 | 申请时间 | 出结果时间 | 优先级最高分配范围 |
|---|---|---|---|
| 春季转学 | 1月5日-15日 | 开学前1周 | 房产3公里内 |
| 秋季转学 | 7月10日-20日 | 8月下旬 | 房产3公里内 |
二、2026东丽区小学转学材料清单 📁
① 基础身份材料:
· 学生及父母户口本原件扫描件;
· 学生出生医学证明扫描件;
· 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(需标注全国学籍号)。
② 东丽区居住材料:
· 房户一致家庭:不动产权证/购房合同+全款发票扫描件;
· 随迁子女家庭:东丽区有效居住证扫描件;
· 租房家庭: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+房东房产证扫描件。
③ 补充佐证材料:
· 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近6个月东丽区社保缴纳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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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用祖父母/外祖父母房产申请的,需提供三代同户证明;
· 特殊情况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、工作调动函等相关材料。
④ 材料注意事项:
· 所有扫描件需清晰可辨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;
· 购房合同需上传包含房屋地址、买卖双方签字页的全部内容;
· 社保需连续缴纳,补缴记录不予认可。
三、2026东丽区小学转学办理流程 🚩
① 1步直达申请入口:
· 登录“津心办”APP,定位到东丽区;
· 搜索“小学转学申请”服务;
· 点击进入后按提示填写信息、上传材料即可完成提交。
② 后台审核阶段:
· 东丽区教育局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;
· 材料缺失会通过短信通知补件,补件需在24小时内提交;
· 审核通过后进入学位统筹分配环节。
③ 学位分配环节:
· 按房户优先级从高到低匹配对应学校空余学位;
· 对应学校无学位的,统筹分配到周边3公里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;
· 分配结果通过短信和津心办站内信同步通知。
④ 报到入学阶段:
· 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分配学校现场核验材料原件;
· 学校核验无误后办理学籍转入手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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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学生按学校通知时间正式入学。
线上提交申请
3工作日审核
学位统筹分配
到校报到入学
四、东丽区小学转学高频问题解答 ❓
1、没有东丽区房产可以申请转学吗?
答:可以,只要学生户籍在东丽区,或者父母持有东丽区居住证+连续6个月社保,都可以提交申请。
2、转学可以自主选择目标学校吗?
答:不可以,转学严格按照房户优先级和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分配,不接受自主择校申请。
3、六年级可以办理转学吗?
答:不可以,天津市统一规定毕业年级下学期不受理转学,东丽区六年级上学期也不再接收转学申请。
4、提交申请后多久能知道结果?
答:初审结果3个工作日内通知,最终分配结果春季在开学前1周、秋季在8月下旬通知。
5、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驳回怎么办?
答:可以在24小时内补正材料重新提交,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8531339232了解具体问题。
总结
2026年东丽区小学转学政策整体稳定,核心要求清晰。
家长只要提前确认自身符合房户或社保居住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津心办1步提交申请即可。
整个流程公开透明,按优先级分配学位,家长无需额外准备其他非要求材料。
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官方咨询电话核实,避免错过申请时间。
引用信息来源
1、《2026年东丽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实施方案》,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,http://jyj.tjdl.gov.cn/zwgk/tzgg/202512/t20251215_621871.html
2、《2025年东丽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数据公示》,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,http://jyj.tjdl.gov.cn/zwgk/tjxx/202601/t20260110_623492.html
3、《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》,天津市教育委员会,http://jw.tj.gov.cn/zwgk/zcwj/ywgz/202411/t20241120_61987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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