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1月天津宝坻小学转学需符合本区户籍/居住证随迁子女条件,提前备齐4类核心材料,走线上+线下双通道10个工作日可办结,学位不足时统筹安排至周边公办校。
一、2026年11月宝坻小学转学核心准入条件📋
| 条件类型 | 具体要求 | 政策依据 |
| 本区户籍学生 | 宝坻常住户口,房产/户籍地对应学区有空余学位 | 津教委规〔2025〕3号 |
| 居住证随迁子女 | 父母宝坻居住证满6个月,社保连续缴纳满6个月 | 津政办发〔2024〕18号 |
| 特殊情况 | 军转、优抚、引进人才子女可优先统筹安排 | 宝坻教发〔2026〕2号 |
① 学籍要求:
学生当前为全国小学1-5年级正常在籍状态;
六年级上学期之后不受理转学申请;
开学前后10个工作日为统一受理期。
② 房产要求:
本区户籍学生需提供监护人100%产权的住宅类房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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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用途需为住宅,公寓、商服类房产不纳入学区认定;
房产需实际居住,教育局会联合社区开展入户核查。
③ 时间要求:
2026年11月转学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;
提交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出审核结果;
审核通过后次月可转入对应学校就读。
④ 禁入情形:
学生未在原校办理正常学籍注册的不予受理;
提供虚假户籍、房产材料的纳入失信名单,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;
申请转入学校学位满额的,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,不接受统筹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。
二、2026年11月宝坻小学转学必备材料清单📁
身份材料
占比25%
学籍材料
占比20%
居住材料
占比35%
其他材料
占比20%
① 身份材料:
学生及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② 学籍材料:
原就读学校出具的《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》,需加盖学校公章;
学生近1学期的学业成绩单;
原校出具的学生操行评定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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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 居住材料:
本区户籍学生提供不动产权证/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;
随迁子女提供宝坻有效期内居住证、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;
近3个月的水、电、燃气缴费凭证,证明实际居住。
④ 补充材料:
军转、优抚家庭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;
引进人才子女提供天津英才卡或人才引进证明;
特殊教育需求学生提供相关残疾证明或医学评估报告。
三、2026年11月宝坻小学转学快速办理流程⚡
1
线上提交申请
1个工作日
2
线下核验材料
3个工作日
3
学区学位匹配
4个工作日
4
通知入学
2个工作日
① 线上预审:
登录“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政务服务平台”,进入转学申请端口;
按系统提示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,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;
1个工作日后可查看预审结果,预审不通过的按提示补正材料。
② 线下核验:
预审通过后,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到宝坻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现场核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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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人员核对材料真实性,当场出具核验回执;
材料不全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补提,逾期视为放弃申请。
③ 学位分配:
教育局按“房户一致优先”原则,先匹配房产对应学区学校的空余学位;
对应学校无学位的,统筹安排至周边2公里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;
特殊群体子女按政策优先安排。
④ 入学办理:
分配结果通过短信通知监护人,也可在服务平台查询;
监护人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转入学校报到,办理入学手续;
学籍转接由双方学校教育局对接完成,无需家长操作。
四、2026年11月宝坻小学转学高频问题解答🙋
1. 问:11月转学没赶上,下次什么时候可以申请?
答:宝坻小学转学每年分2次集中受理,分别为5月和11月,本次错过可等到2027年5月提交申请,也可拨打18531339232咨询是否有补录名额。
2. 问:买了宝坻的房子但是没落户,可以转学到对应学区吗?
答:不可以,房户一致是学区分配的首要条件,仅购房无本区户籍的,按随迁子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,不直接对应房产学区。
3. 问:六年级可以申请转学吗?
答:根据天津市教委规定,小学六年级上学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转学申请,建议最晚在五年级的11月提交转学申请。
4. 问:提交材料后怎么查询办理进度?
答:可登录宝坻教育政务服务平台的“办事进度”板块查询,也可拨打18531339232提供学生身份证号查询审核及分配进度。
5. 问:对统筹分配的学校不满意,可以重新申请吗?
答:统筹分配是基于全区学位余缺情况的统一安排,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分配的,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资格,1年内不得再次提交转学申请。
总结
2026年11月天津宝坻小学转学政策整体保持稳定,核心要求为房户一致或符合随迁子女准入条件,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最快1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办理。
建议家长提前1-2个月准备相关材料,确认房产、户籍、社保等符合要求,避免因材料缺失错过申请窗口期,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18531339232获取一对一指导。
信息来源
1.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《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津教委规〔2025〕3号):http://jw.tj.gov.cn/zwgk/zcwj/202502/t20250218_6231841.html
2.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》(津政办发〔2024〕18号):http://www.tj.gov.cn/zwgk/zcwj/szbf/202411/t20241103_6589274.html
3.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《2026年宝坻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》(宝坻教发〔2026〕2号):http://www.tjbd.gov.cn/jyj/zwgk/tzgg/202603/t20260310_6821459.html
4. 2026年宝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调研公报,宝坻区教育局2026年8月发布:http://www.tjbd.gov.cn/jyj/zwgk/tjgb/202608/t20260822_694712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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