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队伍规模、结构、职责发生深刻变化,原有条款与教育改革脱节。
师德师风、教师待遇、职称评聘、教育惩戒等热点问题需法律明确规范。
落实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,需以法治保障教师队伍专业化、规范化建设。
明确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,锚定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使命。
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写入法律,建立师德失范行为惩处与从业禁止机制。
强化教师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、救助义务,压实校园育人安全责任。
新增教育教学自主权、教育惩戒权、教学创新成果知识产权。
规范教师履职边界,平衡教育管理权责,保障教师合法施教空间。
提升各级各类教师学历要求,从源头优化队伍素质。
建立严格的教师资格审核、从业资格把关机制,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。
探索将数字素养、AI教育能力纳入教师准入与考核范畴。
职称评聘与岗位设置深度结合,突出立德树人导向。
简化初级、中级职称晋升流程,缓解基层教师“评职难”问题。
推行教师分类管理,适配幼儿园、中小学、中职、高校不同岗位特点。
确立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,固化公费师范生、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制度。
支持高水平大学参与教师培养,推动“学科专业+教师教育”融合发展。
从法律层面保障教师工资待遇、福利保障、社会地位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。
完善乡村教师、特殊教育教师补贴与激励机制,稳定基层师资。
明确教师减负要求,减少非教学事务,保障教学主业时间。
2026年3月: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将《教师法》修改列入年度立法计划。
2026年全年:推进修订草案审议、征求意见、修改完善工作。
2026年底前:完成审议并有望通过,新法将正式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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